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,為嚴格貫徹執(zhí)行國務院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和《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廣東省公安機關將于2月1日正式恢復居住證簽注政策,即取消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。
據了解,去年2月新冠疫情防控初期,為全力保障和便利人民群眾正常生活,廣東公安為廣大群眾提供了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。根據目前省內疫情防控形勢,廣東省公安廳定于2021年2月1日起恢復原有居住證簽注政策,即取消疫情期間居住證延期簽注服務。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之間居住證未簽注時間,仍然按照疫情期間政策默認為連續(xù)居住,視為已簽注;2021年2月1日之后未簽注時間視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(xù),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。
廣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廣東已推出完善的居住證簽注業(yè)務。居住證持證人可以通過“粵省事”微信小程序實現馬上辦理、掌上辦理、零跑腿服務申辦居住證簽注業(yè)務,并可以選擇雙向速遞服務,同時亦可根據各地推出的服務,選擇手機辦理、網上辦理、證件郵寄服務等渠道方式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業(yè)務,切實降低病毒感染傳播風險。(經濟日報記者 張建軍)
(責任編輯:張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