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張林保)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監(jiān)管,近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、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,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、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(CCC認證)管理。自2024年10月15日起,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CCC認證委托。
2025年11月1日起,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、充電器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,方可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針對鋰電池組裝門檻低、安全風險高的問題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將單體電池(電芯)和電池組均列入CCC認證范圍。要求每塊鋰電池必須標明安全使用年限、打刻耐高溫(950℃保持半小時)的永久性唯一性編碼,禁止將廢舊鋰電池“梯次利用”到電動自行車,從源頭把關制約非法拼裝改裝鋰電池的違法行為。
在適用范圍界定上,需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包括磷酸鐵鋰離子蓄電池、錳酸鋰離子蓄電池、三元鋰離子蓄電池、固態(tài)(半固態(tài))鋰離子蓄電池、其他鋰離子蓄電池,不包括鉛酸蓄電池、鎳氫蓄電池、鈉離子蓄電池;需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包括鋰離子蓄電池組充電器、鉛酸蓄電池組充電器、鈉離子蓄電池組充電器、其他蓄電池組充電器,不包括電動自行車的車載充電器、充/換電柜、充電樁、快速充電站等充電設施。
據介紹,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、充電器單獨實施CCC認證,是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的重要舉措。這意味著需要由第三方認證機構確認產品持續(xù)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電氣安全、機械安全、環(huán)境安全、耐熱阻燃、互認協(xié)同充電要求。為減輕企業(yè)負擔,《公告》指出,在認證風險可控、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,應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,便利企業(yè)獲證。